城南商业中心道路及系统工程--兴吉路(吉祥路-南环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1-09-26 12:51 | 文件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等相关规定委托新疆坤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为充分了解城南商业中心道路及系统工程--兴吉路(吉祥路-南环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附件:1、城南商业中心道路及系统工程--兴吉路(吉祥路-南环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城南商业中心道路及系统工程—兴吉路(吉祥路—南环路报告最终版(1).pdf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城南商业中心道路及系统工程--兴吉路(吉祥路-南环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由吉祥路起始,至南环路终止
联系人:任可飞
联系方式:18999512509
邮编:834000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验收监测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验收监测单位将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